私人間直接買賣經銀行簽證發行之股票,應繳納證券交易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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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間直接買賣經銀行簽證發行之股票,應繳納證券交易稅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私人間直接買賣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之股票,依規定股東於買賣公司股票時,證券買受人應於交割當日依交易總價格,按證券交易稅稅率千分之三代徵證券交易稅,於限繳日期內填具繳款書向國庫繳納,公司於辦理該股權移轉時,應檢視上手證券交易稅完稅憑證,該局秉持輔導代替查核,特別製作違失態樣檢查表,輔導公司及其股東檢查有無疏漏之情事。

   中區國稅局說明,該局除了對轄內會計師、記帳士公會暨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公會舉辦證券交易稅條例相關規定及常見違失態樣宣導活動外,也函請公會轉知所屬會員輔導公司及其股東有關證券交易稅報繳規定及自我檢視有無疏失情事。

   該局特別舉出公司及個人股東,容易疏忽項目如下:(一)股東於買賣公司股票時,證券買受人應於交割當日依交易總價格,按證券交易稅稅率千分之三代徵證券交易稅,於限繳日期內填具繳款書向國庫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二)股東填寫證券交易稅一般代徵稅額繳款書時,是否詳實填寫成交股數、每股面額、每股成交價格、成交總價額,證券出賣人及代徵人姓名、地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欄位。(三)股東買賣公司股權移轉時,是否檢視該股權係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簽證之股票,若屬依法簽證登記股票,應依規定繳納證券交易稅。(四)公司於辦理股東股權移轉時,是否檢視上手證券交易稅完稅憑證,如發現未繳納證券交易稅者,應向稽徵機關報告或驗據稽徵機關核發之遺產及贈與稅之免稅或繳清證明。

   該局提醒公司及個人股東買賣有價證券時,隨時注意檢視有無上述疏失情事,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該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三科李芳麗,電話:04-23051111轉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