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照相貼紙機(俗稱大頭貼),非屬娛樂稅法所指的娛樂設施,免課徵娛樂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自動照相貼紙機(俗稱大頭貼),非屬娛樂稅法所指的娛樂設施,免課徵娛樂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動照相貼紙機(俗稱大頭貼),不屬於娛樂稅法所指的娛樂設施,免課徵娛樂稅。

    地方稅務局說明,坊間大賣場、百貨公司、商業區及電子遊戲場,為迎合流行趨勢,常會擺設自動照相貼紙機(俗稱大頭貼),該類設備非屬娛樂稅法規定「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的課徵範圍,無須課徵娛樂稅。但商家如另設置有投幣式電動釣布娃娃機,因娃娃機是電動玩具的一種,屬於「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的課稅範圍,應按台數查定課徵或自動報繳方式計徵娛樂稅。

    該局提醒凡有提供上述娛樂設施的營業人,應依規定於開業前辦理設立登記及代徵娛樂稅手續。如未辦登記,經查獲除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外,並補徵所漏稅額,另須按漏稅額處5至10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