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之證所稅仍維持在最低稅負制下課徵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證券交易所得稅自102年1月1日恢復課徵,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接獲民眾來電詢問:公司組織營利事業之證所稅如何課徵?

屏東分局表示:102年度起營利事業之證所稅仍維持在最低稅負制下課徵,惟扣除額降為50萬元、徵收率提高為12%及增加持股滿3年以上半數所得課稅。

若有疑問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黃國芬課長聯絡電話:08-7311166轉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