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直撥迅速安全又貼心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退稅支票有效兌領期限自開票日起1年內,如有遺失需向銀行辦理掛失止付,申請補發手續複雜又麻煩,建議民眾選擇直撥退稅將是一個迅速安全又貼心的方法。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有重繳或溢繳之稅款時,可提供納稅義務人本人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封面影本;倘納稅義務人為公司或行號時,提供該公司或行號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封面影本,申請採用直撥退稅方式退還稅款,退稅款便可直接撥入指定帳戶中,安全方便又可靠。

  稅務局並提醒納稅義務人,稅捐單位不會以任何方式通知民眾利用ATM轉帳領取退稅款,請納稅義務人務必小心謹慎,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撥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