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代徵人如於規定期限繳納稅款者將可獲取獎勵金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娛樂稅代徵人代徵的稅款於規定期限繳納者,主管稽徵機關將按所代徵的稅款給予百分之一的獎勵金,且該獎勵金直接由代徵稅款中扣除,即娛樂稅代徵人以扣除獎勵金後之稅款向公庫繳納;如未於規定期限繳納者,將無法獲得該項獎勵。
該分局呼籲娛樂稅代徵人,請於規定期限繳納代徵的娛樂稅款,以免讓這項優惠的權益白白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