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 100年房屋稅將於5月31日截止,請儘速繳納!

資料來源: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0年房屋稅繳納截止日為5月31日,尚未繳納的納稅人,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民眾於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前,即6月2日前仍可至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稅款,尚無須加徵滯納金。前述各項繳稅方式,除信用卡繳稅收費標準依各發卡機構規定外,其餘納稅人免負擔手續費。
於6月3日(含)以後始繳納者,因已逾2日應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加徵滯納金,且僅可以現金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倘又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納稅人如有房屋稅疑問洽詢電話: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03)9325101~6轉125~130、羅東分局(03)9548594~6轉1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