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時請多利用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索取電子發票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為推廣電子發票,自101年3月1日起新增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並自101年7月1日起,民眾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多元載具(如悠遊卡、icash、會員卡)歸戶至手機條碼,方便購物消費時使用。

該所說明,民眾只須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上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該平台系統會以簡訊方式配送驗證碼至手機,再於該平台輸入驗證碼後,隨即產生並可自行列印之手機條碼。日後到實體通路試辦商消費時,即可憑手機條碼儲存電子發票。

該所進一步指出,民眾亦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中獎獎金匯款至本人金融帳戶,發票開獎後即可收到電子郵件通知並自動對獎及匯款,省時又便利。如有任何電子發票相關問題,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www.einvoice.nat.gov.tw)查詢,或撥打24小時免費服務專線(0800-521-988)。

(提供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銷售稅股林淑美,電話04-22612821轉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