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齡30年以上為何仍有房屋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錢女士詢問:「我鄰居說屋齡30年以上就免稅了,為什麼我的房子已超過40年還要課房屋稅?」其實此說法乃是以訛傳訛,試想若屋齡30年以上就可免稅,那全高雄市將有許多大廈都不必再課房屋稅了。

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表示:稅法上的規定是住家用房屋核定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換言之,原依此規定免稅之房屋,若供營業、補習班、執行業務(如診所、事務所等)、人民團體(如宗親會、協會、文化藝術團體等)使用,或者因房屋有增建併入主建物核定房屋現值超過10萬元者,因已不符合免稅規定,將恢復課徵房屋稅;假如使用情形再度供住家使用者,雖房屋現值尚在10萬元以下,仍應向稅捐處申請使用情形變更,經核准後方能再次享有免稅。

民眾如有疑問,歡迎撥打稅捐處服務電話229-3363洽詢,本處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