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開放申請稅額試算服務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表示:今(102)年又一項貼心服務即將開辦,以提供更優質便民服務。為協助無綜合所得稅申報經驗的社會新鮮人及101年起薪資所得恢復課稅的軍教人員等「首報族」納稅義務人順利完成101年度所得稅申報,提供首次申報者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納稅義務人如果符合101年度所得單純、擬採標準扣除額方式申報者,可向國稅局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經國稅局審核符合適用條件者,將於今年4月25日前寄發稅額試算書,納稅義務人經核對內容無誤後,繳稅或回復確認,即可輕鬆完成報稅。

  國稅局說明:因國稅局對於納稅義務人之各類所得、扶養親屬免稅額、扣除額等資料未必能夠蒐集詳盡,所以請納稅義務人於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前,先自行審查是否符合下列條件,如有任一情形不符,仍請於今年5月份自行辦理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一、無結、離婚或夫妻分居情形。

 二、申報戶各成員均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且扶養親屬僅有直系尊親屬及子女。

 三、所得均為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之所得資料。

 四、採標準扣除額。

 五、無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

 六、無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七、無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可扣抵稅額。

 八、免辦理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

  符合以上條件之首報族,可於今年2月15日至3月15日以自然人憑證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辦理申請;或填妥申請書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至各地區國稅局臨櫃申請,申請書表格式可至南區國稅局網站之「稅額試算服務專區」下載。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楊課長

 聯絡電話:08-7311166轉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