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免)繳憑單填報錯誤需辦理更正申請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港訊】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 扣繳單位在申報扣(免)繳憑單以後,如發現資料內容填載錯誤、漏報或應剔除部分,可以寫申請書向所轄國稅局申請更正。申請時,請附上扣(免)繳憑單更正後的報核聯和更正前的存根聯;如果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申報書也有錯誤,則要另外附上已驗印的原申報書第2聯和更正後申報書1份,並連同相關證明文件,辦理更正。

各類所得扣報繳資料更正(註銷)申請書請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書表及檔案下載/國稅書表及範例下載/綜合所得稅下載運用。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國稅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北港稽徵所;姓名:陳慧娥;聯繫代理人:吳雅玲,電話:05-7820249轉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