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 騎樓供公共通行可減免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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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地,上端沒有建築改良物,則可免徵地價稅;如果有建築改良物一層,可減徵二分之一地價稅;二層可減徵三分之一地價稅;三層可減徵四分之一地價稅,四層以上者可減徵五分之一。
該局進一步說明,騎樓走廊地,也就是一般俗稱的「亭仔腳」,稅法上屬於建築基地的一部分,因此稅捐單位的認定是以基地上是否有建築改良物為前提,如果是屬於沒有建築物的空地,就無法適用減免地價稅的規定。
稅務局指出:只要是騎樓打通供行人自由通行,就可以申請減免地價稅,以減輕稅賦。若納稅人仍有其他疑義,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182-187,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