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可多加利用彙總方式並以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讓繳稅更輕鬆便利!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個人或公、私營利事業組織,若書立應貼印花稅票的憑證甚多,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以彙總繳納方式繳稅,需貼用印花之憑證在交付或使用時,只要加蓋「本憑證印花稅總繳」戳記即可,應納之印花稅亦只須每2個月為一期,於單月15日前,自行核算應納稅額填具繳款書完稅後,向該稽徵機關申報即可。不需逐件貼花、銷花或逐件開立繳款書繳稅,節省了購票或開立繳款書之路途奔波與時間,讓您繳稅更輕鬆便利!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印花稅總繳也可利用網路申報、自行列印繳款書繳納完稅,以網路代替馬路,省時又方便,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