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地價稅將自1月1日起全面清查土地使用情形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自今年1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展開102年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本次清查係以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減免稅地及農業用地等為主要查核對象,各類用地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請即向土地所轄稽徵機關申報,以免被補稅處罰:

1.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目前供營業使用、有租賃情事或戶籍設籍不符合規定。

2.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目前工廠登記已被工業主管機關註銷或未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

3.減免地價稅土地,目前使用情形未合於稅法所定減免標準。

4.課徵田賦土地,目前已變更作非農業使用或農舍有增建、變更使用情事。

  該局呼籲納稅人,依法納稅是國民應盡義務,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