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看醫生、用藥找藥師」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國稅局屏東分局表示,有鑑於偽劣假藥戕害國人健康,造成每年健保巨額醫療費用支出,並落實政府打擊不法藥物之政策及決心,民眾如發現有販售偽劣藥品或無醫師執照從事醫療行為,可向地方衛生主管單位提出檢舉。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有病看醫生、用藥找藥師」,為維護自身權益及身體健康,應注意用藥安全,勿購買及使用誇大療效或來路不明藥品。如發現該等販賣偽劣藥品或從事非法醫療行為之業者,有未依規定辦理營業或執業登記、漏開統一發票等違章逃漏稅情事,請詳加紀錄收聽廣告、參與宣傳活動、購買藥品或看診之時間,以及店家地址與聯絡電話及藥品名稱等足資證明確有販售偽劣藥品及從事非法醫療行為之具體違章漏稅事證,並將該事證以書面敘明檢舉事項,並檢附相關資料寄至該分局地址屏東市北興街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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