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除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外,財產還可能被禁止移轉或被限制出境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除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外,持有的財產還可能被禁止移轉,納稅義務人本人也有被限制出境的可能,請民眾務必注意稅款是否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各項稅捐,稅單經完成法定送達程序,且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者,該局會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強制執行。如被移送強制執行,所繳納的金額,除原來本稅外,必須加徵15%滯納金,還有因強制執行發生的必要費用,無形中讓負擔增加;另外,如果欠稅(含罰鍰)金額達10萬元以上的案件,稅務局得通知有關機關禁止欠稅人名下的財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且個人欠稅(含罰鍰)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欠稅(含罰鍰)200萬元以上的案件,稅捐稽徵機關將報請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欠稅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 該局籲請納稅人收到稅單時,務必記得依限繳納,以避免無謂損失及困擾。民眾如有疑問或需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