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財政部函示規定,貧民及低收入住宅比照房屋稅條例第14第9項規定免徵房屋稅。 為提升服務品質,該局於98年10月起根據花蓮縣政府社會局按月提供核准低收入名冊,直接供該局辦理房屋稅免徵,免由低收入戶主動提出申請。若有核准為低收入戶而未免徵房屋稅,請儘速檢附核准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逕至該局申請免徵,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如果您有稅務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386969、玉里分局03-888-2047或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hltb.gov.tw)查詢更多詳細的稅務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