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薪資領據」要不要貼用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表示,近來常有民眾詢問,從公司領薪水時所簽領的收據、或印領清冊,需不需要按銀錢收據千分之四貼用印花稅票?

該處表示,依據印花稅法第6條規定,「薪給工資收據」免貼印花稅票。而所謂薪資,參照所得稅法薪資所得規定,亦包含公私企業職工退休金、養老金、資遺費等,故員工領取薪資所出具之憑證收據,皆可免貼印花稅票。

該處另提醒民眾,倘若對稅務尚有其他疑問,歡迎撥打稅捐處服務電話229-3363洽詢,將會專人竭誠為您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