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收到退稅支票 請儘速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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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人如有重繳或溢繳稅款者,稅務局會主動辦理退稅,該局秉持「主動退稅是責任」的服務理念,以電腦全面檢核所有繳納稅款案件,如有重溢繳情形,均會主動辦理退稅。 稅務局表示,退稅支票逾發票日1年未兌領者,稽徵機關須於年度結束後即辦理退稅款繳庫,在繳庫前,納稅義務人可持逾期之退稅支票至稅務局辦理更改發票日,或申請補開退稅支票。但如退稅款辦理繳庫後,納稅義務人須重新申請退稅,手續較為繁瑣。因此,呼籲納稅義務人若接獲稅務單位之退稅支票,請儘速持向公庫銀行兌領或就近存入往來金融機構、郵局帳戶中,以免因遺失或逾兌領期限,致無法提兌或增加提兌手續。 納稅義務人若有任何退稅支票問題,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386969洽詢,或總機8226121轉接315游小姐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