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手冊記載之地址與戶籍地址不符,仍然可以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王媽媽原來戶籍在南投縣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因戶籍搬到臺中市與女兒同住而將戶籍遷出,王媽媽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記載之地址仍在南投,兩者地址與現在戶籍地址不同,不知是否可以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特地向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詢問。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專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交通工具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手冊記載的地址與戶籍地址不同,仍可依規定免徵使用牌照稅。所以王媽媽不用變更手冊地址,即可持相關證件至該局辦理使用牌照稅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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