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證券交易所得選定課稅方式開跑囉!!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個人證券交易所得即將於 102年1月1日起課徵所得稅,課稅所得計算方式有設算課稅及核實課稅二種,可由投資人自行選定,如未選定,除屬應強制核實之課稅範圍外,稅捐稽徵機關將認定其選擇設算課稅。

設算課稅即出售前一交易日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收盤指數達 8,500點以上者,即依不同級距之收盤指數,按出售金額分別依0.1%、0.2%、0.3%計算所得額,再以20%之扣繳率就源扣繳,不須辦理結算申報;核實課稅即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必要費用後為所得額,按15%之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於隔年5月份申報繳納。

國稅局提醒大家,上述選定之課稅方式須於101年12月15日前,向開戶證券商申請,適用年度為102至103年,102年度之課稅方式一經選定,嗣後未再申請變更選定,則次年度之課稅方式視為沿用原課稅方式,且年度中不得變更課稅方式哦!【#523】

新聞稿提供單位:新興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廖小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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