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納稅真方便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常因遷址而未收到地價稅稅單,須打電話要求補發繳款書,為避免困擾,建議您可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約定轉帳納稅。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納稅義務人只要填妥「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並加蓋存戶印鑑章即可,屆時於各稅開徵前,稅務局會寄發轉帳納稅預留款項通知書給您,不再寄發繳款書,您只需在繳納期限最後一天在所辦理的轉帳帳戶內預留存款,就可順利完成稅款繳納,可免除等稅單及拿現金出門排隊繳稅的不便與風險喔!

  該局特別指出,目前受理轉帳納稅的稅目有地價稅、使用牌照說、房屋稅等三種,既方便、安全又不用手續費。稅務局同時也提醒民眾,101年地價稅約定轉帳納稅扣款日為101年11月30日,請務必於當日前存足扣款金額,如存款不足導致扣款失敗,縱事後再將金額存入,金融機構將不會再次執行扣款作業。

    如果您想申請以帳戶轉帳的方式繳稅,歡迎撥打0800-086969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0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或親臨稅務局索取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我們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