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提供網路虛擬遊戲平台或網站並收取費用,非屬娛樂稅課稅範圍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業者提供網路虛擬遊戲平台或網站並收取費用,如需由使用者自備電腦設備,始可達到線上遊戲之娛樂效果,因其並未直接提供娛樂設施或場所供人娛樂,故非屬娛樂稅課稅範圍。

該分局說明,依據財政部83年12月30日台財稅第831618906號函釋規定,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與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業者因未提供娛樂設施或場所與消費者娛樂,其收入尚非娛樂稅之課稅範圍。又財政部87年10月8日台財稅第871968691號函釋規定,公司舉辦觀眾Call in點唱活動並發行點歌卡向消費者收費後,由消費者操作自備之電視KTV系統再經有線播送系統提供頻道播送點唱歌曲,該資訊業者並未直接提供娛樂設施或場所供人娛樂,尚非娛樂稅課稅範圍。民眾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