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貨車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也可以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車輛,如為自用貨車,其車主為身心障礙者本人,可以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但是,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則不得適用每戶一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規定。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是按日計算稅額,符合免稅條件者,請儘速提出免稅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該局進一步說明,領有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應檢附本人之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駕駛執照、身分證,向該局各分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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