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稅局] 綜所稅網路申報請務必確認「上傳申報成功」,才完成申報程序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選用網路申報方式,請注意必須依報稅系統畫面指示,循序進行到點選「申報資料上傳」並確認系統已回傳「上傳申報成功」訊息,始完成申報程序。&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有所得而未依規定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稽徵機關將依稅籍資料及查得之所得資料,按標準扣除額逕行核定;經核定結果,如有應退還稅款將不予退稅,如有應補徵稅款,則除補稅外,並依補徵稅額處3倍以下之罰鍰。該局指出,依往年經驗,部分採網路申報的民眾,於列印試算表後誤認為已完成申報,或選用信用卡繳稅的納稅義務人,於取得信用卡繳稅授權碼後,亦有誤認為已申報完成,實際上並未上傳申報的情形。&該局進一步表示,採網路申報者,應依報稅系統畫面指示步驟操作,點選信用卡繳稅或線上繳稅者,於信用卡繳稅授權成功或線上繳稅完成扣款時,須注意此時僅完成繳稅程序,還須依系統畫面指示繼續點選「上傳」或「確認」,並等待畫面回傳「上傳申報成功」訊息,始完成申報;如有印表機,最好再點選「列印收執聯」,將申報上傳的資料印出來留存備查;另外,如有有應檢附證明文件者,應於6月10日前對照將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之順序,檢齊各項單據文件,親自遞交(可跨區代收)或郵寄至轄區國稅局所屬之分局或稽徵所。&該局提醒應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而未辦理者,將對自身權益有不利的影響,請掌握申報期限,依法辦理申報手續。&(聯絡人:資料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03)&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