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地價稅開徵了!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101)年度地價稅業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截止日為11月30日,如果您在本市有土地卻還沒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可利用電話(0800-086969)、書面或網路(https://www.etax.nat.gov.tw、http://www.tax.taichung.gov.tw),向該局所轄任一分局申請補發稅單,並請儘速繳納。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使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等方式繳稅,或持現金至4大便利商店繳納,必須於本年12月2日24時之前完成繳納程序(於本年12月1日至12月2日繳納者,雖不加計滯納金,惟仍屬逾期繳納案件)。如逾本年12月2日24時仍未繳納者,僅能持稅單至代理公庫、代收稅款處繳納,抑或持稽徵機關核算正確滯納金額之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納,不能再使用其他方式繳稅;而且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2日加徵稅額1%的滯納金,如超過30日仍未繳納,除了加徵稅額15%的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