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已開徵,如未收到繳款書,請來電補單。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1年地價稅已開徵,繳納期間為101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納稅義務人如遷址等因素未收到繳款書者,請來電更址補單;或由本局網站線上申辦方式申請。由於原臺中縣21區公所未再受託承辦稅務及補發繳款書等相關服務,所以公所不再提供補單服務,民眾可撥打電話客服中心(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查詢補單或洽各分局辦理。

      今年因屬縣市合併後第2次開徵地價稅,仍有民眾打電話查詢是否還有另一張稅單。地方稅務局表示,因地價稅為歸戶課稅,於改制為直轄市後,如同時持有原臺中市及臺中縣土地,係按改制前原臺中縣市之累進起點地價分別計算地價稅後,合併發單,故納稅人只會收到1張繳款書,可參考稅單所附之課稅土地清單即會明瞭。

      地價稅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04-26624146按112分機接第一股,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