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老舊可以不必繳納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已居住超過30年的房屋,還要繳房屋稅嗎?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屋齡並非免徵房屋稅之要件,也不是判斷房屋徵免的標準,依房屋稅條例之規定,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因此不論屋齡多久,只要房屋現值超過10萬元,都要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房屋稅之課徵與房屋屋齡無關,而係依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不同,分別按住家用、非住家非營業用及營業用三種稅率課徵。房屋評定現值之合計以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標準及房屋位置所在段落等級為計算依據,住家用房屋總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者,可免徵房屋稅,因此只要房屋評定現值超過10萬元,無論房屋屋齡多久,都要課徵房屋稅。房屋若係供非住家使用房屋,包括營業用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者,則無論房屋現值多少都要課徵房屋稅。

      若您仍有其他稅務疑問,可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