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了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1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了,請納稅義務人於接獲稅單後,核對納稅義務人姓名、投遞地址、統一編號是否有誤及課稅土地地號、面積與土地所有權狀所載是否相符,如有疑問,可撥電話向經辦人查詢或撥打客服專線(04)22585000聽到語音按1洽詢,亦可上該局網站(網址為:www.tax.taichung.gov.tw)取得相關資訊,如對稅額計算疑義,可查看稅單的背面說明及稅額的計算公式,幫助您瞭解地價稅的核課情形。

      該局說明:稅單上「稅地種類」分一般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如您持有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的土地,而稅單上的面積只填在一般土地項下,那就要請您注意是不是沒有提出申請按特別稅率課徵。

      該局進一步說明,101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納稅義務基準日為8月31日,以當日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101年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納稅人收到稅單後,可到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及其他代收稅款處繳納(郵局除外),亦可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及電話語音轉帳等方式繳稅。便利商店代收稅款者,則有全家、萊爾富、統一、來來OK等4家,請納稅義務人自行保管蓋有店章之收據聯及交易明細表,地方稅務局不另寄發收據。如没收到稅單或遺失,請向該局所屬分局聯繫補發,並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