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全面清查身心障礙及一般免稅車輛

資料來源: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該局於本(101)年度開始全面清查免徵使用牌照稅之交通工具,清查期間至12月31日止,清查對象包括一般免稅車、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免稅車及身心障礙免稅車。
該局特別呼籲免稅車輛車主,請先自行檢視所有車輛是否仍符合免稅規定,如有不符者,請主動向該局申請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
(1)「一般免稅車輛」:請檢視固定特殊設備、特殊標幟及使用情形是否有變更,如有移用或變更,應恢復課稅。
(2)「社福團體和機構免稅車輛」:請檢視使用情形是否有變更,如未專供使用或停業、註銷立案者,應恢復課稅,另每一團體和機構以3輛為限。
(3)「身障免稅車」:車輛須專供身障者使用,如有下列不符免稅情形者,應恢復課稅:車主或身障者死亡、車主與身障者戶籍未設同址、車主或身障者出境、身心障礙事實不存在、車主與身障者親屬關係消滅、車主之車籍與戶籍地址不一致、後續鑑定日到期等。
若您有相關使用牌照稅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消費稅科05-2224371轉110~113,將竭誠為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