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單仔細瞧,納稅權益不睡著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101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請納稅義務人接獲稅單後,核對納稅義務人姓名、統一編號是否有誤及課稅土地地號、面積與土地所有權狀所載是否相符,並如期於11月30日前繳納。

稅捐稽徵處進一步表示,稅單上「稅地種類」分為一般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等4類,民眾如持有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土地,而稅單上的面積只列一般土地項下,就要注意是否還沒有向稅捐處提出申請按特別稅率課徵。歡迎尚未申請的民眾多加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提出申請,省時方便,網址: https://eapp.tctb.gov.tw 。

稅捐稽徵處提醒民眾,地價稅繳納方式多達7種,相關繳納操作方式可參閱繳款書說明,惟採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活期(儲蓄)存款轉帳方式繳納稅款者,可於101年12月2日24時前繳納,逾此期間者僅能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並加徵滯納金。

此外,如對稅額計算有疑義,可查看地價稅繳款書背面說明及稅額計算公式,了解地價稅核課情形,尚未收到地價稅繳款書的民眾,可以撥打電話語音專線02-89528555申請補發,也可透過網際網路登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www.etax.nat.gov.tw)、新北市政府網路e櫃檯(網址:https://e-service.ntpc.gov.tw )等網站申請補發,該處另建置「線上稅捐服務e速得」(網址:https://etax.tctb.gov.tw),納稅義務人於11月30日以前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自行下載列印繳款書更方便省時,歡迎沒有收到繳款書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

民眾如仍有地價稅疑問,請撥該處服務電話89528200洽詢。

撰稿人 :土地稅科       黃秀玲   電話:89528263

資料詳洽:企劃服務科    劉麗慧 電話:8952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