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西區] 自行搭建1樓大面積鐵皮造房屋未申報課稅,除補繳房屋稅上須增付罰鍰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西區稅捐處表示,近來發現有民眾專門在檢舉大面積違章使用的鐵皮房屋。有一位林先生被檢舉後表示「鐵皮造房屋為沒有申請使用執照的違章房屋,為何要設立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
該處表示,房屋稅係以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而房屋指固定於土地上的建築物,供營業、工作或住宅用者。因此,凡建築材料固著於地上之構造物,供人居住、遊憩、工作、儲藏之場所,都是屬於建築物範圍,自應依法課徵房屋稅。房屋一旦經查明屬違建未申報房屋稅籍,除應補繳最長5年的房屋稅外,如該補繳稅款每年超過1萬元以上5萬元之下,仍要加罰0.5倍罰鍰,最高可處達1倍罰鍰。
該處特別提醒您,如有類此違建,應儘速主動申報設籍,否則被檢舉或被稅處清查到,將增加無謂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