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 供營業用房屋於停業期間要課徵何種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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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稅務局:常有民眾詢問,關於原供營業使用之房屋,於停業期間如何課徵房屋稅?雲林縣稅務局表示,關於該等房屋課徵房屋稅方式如下:1.在未依法申請歇業註銷登記及申報房屋變更使用前,仍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2.已依法申請歇業註銷登記並申報房屋變更使用者,應按變更後用途,依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之稅率核課房屋稅,亦即如變更作住家使用者,得申請按住家用稅率(百分之一點二)課徵,如係非住家非營業使用者,則適用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百分之二)課徵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