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地價稅即將開徵,繳納方式多元任君選擇!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每年徵收1次,以該年8月31日地政機關之土地登記簿所載的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並將其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之土地合併歸戶課徵。所以,如果您在本市擁有2筆以上的土地,也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單。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本(101)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截止日為11月30日,如果您在本轄有土地卻還沒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請利用電話(0800-086969)或網路(https://www.etax.nat.gov.tw或http://www.tax.taichung.gov.tw),儘速向該局所轄任一分局申請補發稅單,並請如期繳納。

  另為便利繳納本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可持稅單及現金,隨時至任何代理公庫、代收稅款處繳納;或自10月27日零時起至12月2日24時止,使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等方式繳稅,或持現金至4大便利商店繳納(但便利商店繳稅,限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