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全面清查身心障礙免稅車,以遏止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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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該局每年均會全面清查身心障礙者免稅車,以維護租稅公平,截至本(101)年9月底,總計查獲不符免稅要件被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有328輛。
該局分析身心障礙者免稅車被恢復課稅之原因如下:
1. 車主或身心障礙者死亡,自死亡翌日起恢復課稅。
2. 車主與身心障礙者未設籍同址,自戶籍遷出日起課稅。
3. 車主與身心障礙者雖設籍同戶,但已無親屬關係。
4. 車主或身心障礙者出境,經戶政機關逕為遷出登記,自出境日起課稅。
5. 車籍與戶籍地址不相同,自戶籍遷出日起課稅。
6. 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後續鑑定日到期,自鑑定日到期次日起課稅。
7. 身心障礙原因消滅。
8. 車輛改變用途。
該局特別呼籲,遇有免稅要件變更時,請主動向該局申請恢復課稅。另原核准1戶1輛免稅車之身心障礙者嗣後取得駕照時,依規定應改以身心障礙者名下之車輛,向該局重新申請以1人1輛免稅,若您還有相關疑問,歡迎電洽消費稅科(05-2224371轉110~113),將竭誠為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