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

資料來源: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西區稅捐處表示,101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星期五)截止,請納稅義務人於11月30日前繳納!
市稅處說明,今年度開徵之地價稅所屬期間為1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接到地價稅繳款書後,可至有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及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等方式繳稅;若對稅額有疑問,或未收到繳款書者,可就近至各稅捐分處查詢或申請補發。
市稅處再次提醒民眾,本年度地價稅在繳納期間過後第2天24時前,即101年12月2日晚上12時以前,仍可至便利商店或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等方式繳納,雖已逾11月30日,但不會加徵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