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打工賺錢請防範業主虛報薪工資。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學生打工賺錢時,不要隨意將身分證、印章留給業主或會計人員保管,以防被盜用虛報薪工資,遭致稅負困擾。 該局指出,每年寒、暑假或平時打工的學生中,均有不少被雇主利用其在申報支付薪工資時,涉嫌以少報多,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情事。被虛報薪工資,對未滿二十歲的學生本人來說,雖沒有直接的稅負影響,但其所得依規定應由父母親合併申報課稅,將增加家庭的稅負。 該局呼籲打工學生,在領取薪工資時,應確實核對薪工資表填載金額是否正確,注意有沒有被雇主虛報情事,特別要留意身分證件、印章不要隨便留給雇主或會計人員保管,以防被盜用虛報薪工資或移作他用。若發現有被虛報薪工資情事可將具體事證以書面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檢舉或郵寄該局檢舉逃漏專用信箱:台中郵政第65-462號信箱。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利用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綜合規劃科王春梅,電話:04-23051111轉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