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 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請多利用網路申請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印花稅票最大面額僅200元,但是買賣不動產契據或承攬契據,動輒幾千、數萬元,如逐張貼花、銷花頗不方便,民眾可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繳款書繳納,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提供隨到隨辦之服務。申請人亦可自行利用網路列印「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憑以繳納。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印花稅法第8條第1項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應貼足印花稅票;其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得請由稽徵機關開給繳款書繳納之。
地方稅務局指出,為落實運用資訊科技提升服務效能之施政目標,該局除提供隨到隨辦之服務外,不論個人或營利事業,均可利用網路申報系統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自行申請並列印繳款書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繳納,不需親自到該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繳款書,節能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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