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未辦保存登記房屋繼承案件應向地方稅務局辦理申報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縣民眾反應,已於地政事務所辦妥不動產繼承相關手續,房屋稅納稅義務人為何仍未變更?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此類案件多為未辦保存登記房屋繼承案件,因未辦保存登記房屋地政機關並無資料,必須另外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納稅義務人。民眾常誤解於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時,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會一併更改,以致漏未提出申請。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說明,辦理未辦保存登記房屋繼承案件,應填寫申請書並準備下列資料: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協議書、遺產稅完稅證明書、被繼承人除戶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民眾如有任何稅務上的疑問,請洽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