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稅局] 呼籲扣繳單位正確申報各類所得憑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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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近年財政部推動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措施,國稅局主動運用所蒐集的所得憑單及扣除額資料據以計算納稅義務人結算應納或應退稅額,納稅義務人於核對資料內容無誤後,辦理繳稅或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本項簡化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程序之措施,頗受好評。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稅額試算服務措施能持續有效的推動,實繫於扣繳單位申報憑單資料之正確性,倘扣繳單位申報憑單資料錯誤或漏未申報,都將造成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的所得額或扣繳金額不正確,以致納稅義務人必須改按正確的資料自行辦理結算申報,或國稅局依扣繳單位辦理更正後之正確所得憑單資料重新核定補稅之情形,徒增徵納雙方困擾,也讓此項便民服務措施之效益大打折扣。
國稅局在此呼籲,扣繳單位除應注意於法定申報截止日(每年1月底)前,向國稅局申報各類所得憑單外,亦應務求憑單資料之正確性,以提高稅額試算資料之準確度,才能提高納稅義務人之採用率,並造福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措施之納稅義務人。【#450】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梁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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