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稅署] 推動賦稅法規合理化,建立公平合理賦稅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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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因應國家政策方向與經濟及社會發展,財政部賡續推動各項賦稅改革,使稅制更健全。為期賦稅法規更加周延及完備,增進徵納雙方和諧,減少爭議,自101年6月起推動賦稅法規合理化措施,積極從民眾及企業角度檢討不合時宜法規,截至8月31日止已檢討發布7則行政規則,以達租稅公平、法規鬆綁及興利除弊目的。
  財政部推動檢討不合時宜賦稅法規,訂有例行性檢討機制,定期邀集該部賦稅署、各稽徵機關及專家召開法令研審會議,積極檢討不合時宜法令;另各稽徵機關對於稽徵實務作業遇有法令不合時宜或衍生適用疑義案例,亦均報請該部適時檢討研修;近來該部積極蒐集業界建言及輿情反映,就民眾或團體認為不合理之賦稅法規適時檢討修正。經積極檢討結果,截至101年8月31日止賦稅法規合理化績效詳如附表,其成果如下:
一、所得稅制
(一)抵押貸款確未取得利息證明文件之利息所得課稅規定,加強稽徵機關職權調查責任,以維護課稅之公平性與正當性。
(二)明定個人財產交易所得損益規定,俾供徵納雙方遵循。
(三)核釋使用線上資料庫所給付外國廠商之報酬課稅釋疑,俾供徵納雙方遵循。
二、銷售稅制
(一)放寬營業人收銀機發票存根聯得報准於繳稅後9個月銷燬之適用條件,以解決營業人存放發票存根聯之倉儲問題。
(二)規範公私立各級學校、教育或研究機關向國外購買供教育、研究或實驗之勞務免徵營業稅適用範圍,俾供徵納雙方遵循。
(三)明確規範可收看廣播電視節目之單機一體多功能電器產品貨物稅徵免原則,俾供徵納雙方遵循。
三、財產稅制
檢討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58則相關解釋函令,訂定「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認定原則」,俾供徵納雙方遵循。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未來將賡續推動賦稅法規合理化,從民眾及企業角度思考修正相關法規,並強化與機關或工商團體對話,積極蒐集建言,截至101年8月底止已分別函請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及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提供賦稅法規合理化相關建議事項,刻就其所提建議積極研議可行性。未來將陸續函請國內主要及與其業務關係密切之公(協)會相提供修正建議,檢討法令規定及行政措施,期疏減訟源,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促進徵納雙方和諧,建立公平合理賦稅環境。
新聞稿聯絡人:張科長正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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