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 嘉義市政府稅務局:101年下期營業車使用牌照稅於101年10月1日開徵,請於10月31日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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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101年下期營業車使用牌照稅將於101年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1年10月31日止,敬請按期繳納,若未於10月31日前繳稅者,依稅法規定,每逾2日會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
牌照稅繳款書預計於101年9月25日全面寄發,車主可持繳款書至全省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政機構除外)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信用卡等方式繳稅,繳稅說明請詳繳款書背面;另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亦可至萊爾富、全家、統一或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繳款時,便利商店須於繳款書收據聯加蓋店章交付車主收執,上開繳稅方式除信用卡繳稅須付手續費外(手續費請洽各發卡機構,且完成繳稅手續後,不得取消),其餘均免付手續費。
該局另表示,利用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或至便利商店繳稅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101年11月2日24時前,惟101年11月1日至101年11月2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該局特別提醒車主,未於9月底前收到繳款書,請儘速向該局消費稅科(2224371轉110~113)或監理單位申請補單。另為方便民眾於午休時間補單,該局特排定服務人員自101年10月1日起至101年10月31日提供中午不打烊服務,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