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 100年房屋稅開徵已近尾聲,您繳納了沒?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東港分局表示:100年房屋稅開徵已近尾聲,最近常常有民眾到本分局說:沒有收到房屋稅單,要求補單。
該分局說明,100年房屋說之課徵期間自99年7月1日起至100年6月30日止;開徵期間自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繳納期限至6月2日24時前。現代人生活忙碌,有時一忙稅單也忘了繳納,而任意放置到過期再去公庫繳款,所以在此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稅單您繳納了沒?倘尚未完納,請把握最後的繳款期限,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該分局再說明,若沒收到稅單或稅單不慎遺失,請就近至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補單或親自至稅務局(分局)補單或以電話申請補單(本分局免付費電話:0800881200)。又納稅義務人未於稅單所載限繳日期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2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5%為限。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