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北市稅處9月24日收件時間延長到6點30分

資料來源: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依稅法規定,得適用特別稅率及減免地價稅的土地,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向土地所在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並經核准,當年度才能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地價稅。101年9月22日適逢假日,申請截止日順延至9月24日,為提供更貼心的納稅服務,9月24日當天,該處與所屬13個分處收件櫃台延長服務時間至下午6點30分。

該處說明,地價稅是以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課稅地價總額乘以適用稅率計徵。稅率分為一般用地稅率及特別稅率,一般用地稅率自10‰至55‰累進課徵,特別用地稅率有自用住宅用地為2‰,另工廠、加油站及停車場等用地固定按10‰課徵,至於最常見的減免土地則為道路用地免稅及騎樓用地減徵地價稅。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無論是適用特別稅率或是減免,稅額計算均較一般用地優惠,要享受節稅的土地所有權人,務必要把握最後申請期限。如想更進一步了解地價稅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該處網站(http://www.tpctax.taipei.gov.tw/)瀏覽相關資訊,亦可利用該處電話23949211轉181、182,將有專人服務及解答或就近向該處所屬各分處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