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稅務局:都市土地住宅區作農業用地使用應否繳納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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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王先生所有土地位於住宅區,尚未建造房屋,目前供作種植花草、蔬菜使用,要求課徵田賦〈目前停徵〉,免繳地價稅。
稅局進一步查明,王先生的土地編定為住宅區,並且公共設施已完竣,雖仍作農業用地使用,還是要繳地價稅。因為依據土地稅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都市土地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徵收田賦。既然王先生的土地公共設施已完竣,就不適用徵收田賦的規定,所以王先生該筆土地不是課徵田賦,而是應課徵繳納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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