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兩棟以上之住宅用地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嗎?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同時擁有兩棟以上之住宅用地的所有權人,土地稅法雖限制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自用住宅稅率只能以一處為限,惟納稅義務人已成年子女或直系尊親屬在其所有另一棟建物設立戶籍、無供出租或營業使用,且土地面積合計未超過標準(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即可不受一處之限制。只要依照規定於9月22日前提出自用住宅用地申請,經核准就可同時享受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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