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 監理機關免稅申辦便民服務

資料來源:雲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雲林縣稅務局:為提昇便民服務及提高行政效率,於交通工具辦理新領牌照或過戶手續時,針對身心障礙者申請1人1輛免徵使用牌照稅部分雲林監理站將提供代收件服務。
本局與雲林監理站跨機關合作,針對身心障礙者本身領有駕駛執照之案件(1人1輛)至監理機關辦理車籍異動(如過戶或新領牌照)時,如符合免徵使用牌照稅條件者,備妥身心障礙手冊、身分證、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印章等證件,並填妥「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免稅申請書」後,即可由監理站代為收件並轉由本局進行審核,身心障礙者毋須先繳稅再申辦退稅省時又便利。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稅務局消費稅科。服務電話:(05)5323941轉172、173、178-182、184。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