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國稅局] 100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第二批直撥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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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100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存款帳戶退稅」者,第二批退稅案件應退稅額將於101年9月11日撥入帳戶。&該局指出,外僑綜合所得稅退稅有2種方式,一種是開立國庫支票退稅,另一種是存款帳戶退稅。為簡化及方便外僑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之手續,已積極輔導採用「存款帳戶退稅」。納稅義務人如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退稅者,國稅局會將應退稅款轉帳撥入指定之存款帳戶;若未採用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或填寫之帳戶無法撥入指定帳戶者,將另行開立退稅支票通知納稅義務人領取。第一批存款帳戶退稅者,已於101年8月1日撥入帳戶,而因故無法撥入帳戶者,已另行開立退稅支票且亦已寄發退稅通知單通知納稅義務人前來領取。第二批則將於101年9月11日撥入。&該局籲請外僑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存款帳戶退稅,安全、省事又方便。&(聯絡人:服務科包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130)&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