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地價稅即將開徵,您若有符合特別稅率及減免規定的土地,請把握申請期限,趕快提出申請,以維權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及相關減免規定,地價稅適用特別稅率及減免規定之土地,應在每年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者,自當年期即可適用;逾期申請者,自申請的次年期才能適用。
稅務局並說明:原已申請核准的土地,若未變更使用則免再申請,惟如有地價稅特別稅率之適用或減免原因事實消滅,則從原因事實消滅之次年期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徵收。今年9月22日申請期限適逢星期六,順延至9月24日星期一,提醒民眾若有符合規定的土地,請儘快提出申請,以免傷了荷包影響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