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為讓民眾索取電子發票更便利,財政部推出「手機條碼」作為共通載具,民眾自101年7月1日起至實體消費通路試辦商(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公告為準)消費,只要出示「手機條碼」就可以索取電子發票。
該局說明,民眾只要上網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www.einvoice.nat.gov.tw)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後,約30秒手機就會收到「驗證碼」簡訊,於登入畫面輸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即可列印一組專屬的「手機條碼」,消費結帳時向實體消費通路試辦商出示手機條碼即可索取電子發票。避免忘記對獎,民眾也可至個人電子信箱收取驗證信,連結「共通性載具開通頁面」設定中獎通知功能,即可享有系統主動以電子郵件通知中獎,省時便利好處多!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鼓勵民眾使用「手機條碼」,只要至該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其所舉辦的租稅宣導活動現場,提供個人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就有專人為民眾製作經護貝之手機條碼,且贈送設計精美鑰匙圈供黏貼。此外,財政部為鼓勵民眾多使用載具儲存電子發票,推出電子發票雙月抽獎活動,民眾自即日起至101年10月31日止持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即可參加抽獎,獎項有iPad2、國產平板電腦、數位相框等多項好禮,並預計於101年10月5日及12月5日分別抽出得獎載具號碼,公布於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www.fdc.gov.tw)、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http://www.einvoice.nat.gov.tw)及電子發票推廣網站(http://e-invoice.tca.org.tw)。
該局呼籲,希望民眾消費時多利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共同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方便又環保,使它成為生活中的一部分。若想進一步瞭解電子發票相關訊息,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www.einvoice.nat.gov.tw),倘若有任何疑問,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亦設有24小時免費服務專線:0800-52-1988,由客服人員為您服務。【#415】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四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黃瓊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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