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 欠稅未繳 小心被移送執行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苗栗訊)欠稅人注意了,稅務局積極催欠及透過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共同合作,經由強制執行不動產,及向地方法院聲明參與分配等程序,本年7月份執行欠稅徵起金額計732萬餘元。稅務局提醒,欠稅人千萬別存僥倖心理,繳稅一再拖延,除增加滯納金負擔外,該局已成立追欠小組,針對欠稅人相關財產、所得,隨時進行分析評估,遇有執行實益者,即迅移送強制執行。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依據稅法規定,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當納稅義務人之財產遭債權人聲請法院(含行政執行分署)拍賣,如有欠繳稅款,法院(含行政執行分署)會將欠稅款列入債權分配,於拍賣後,拍定之價額仍不足清償所積欠之稅款,該稅款仍會向欠稅人繼續催繳,欠稅人並不會因財產被拍賣,免除應繳納稅款的義務。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經核對內容無誤,請儘速繳納,避免因欠繳稅款而被移送強制執行。
若想進一步了解欠稅執行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該局法務科(電話:331900轉831-833)。
聯絡人:稅務局法務科 黃煜然
電 話:331900轉831
傳 真:35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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